[总攻]将yu行 - 第69章 re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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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要问我建议的话我没什么建议,这种狗血文有自己的一套模式在,就看你要不要参考了,还是打算推陈出新。如果只说我作为读者的话,我反正不喜欢这种文,我跟上面的姐妹一样,只想让受赶紧跑,远离渣攻保生命!!!但当然,你是作者,创作是自由的,那是你的作品,不要受别人的想法干扰。]

    陆明琛回:[为什么要让受跑呢,不管怎么说攻还是喜欢受的,而受也已经有点喜欢攻了,而且攻救过受的命。]

    鬼知道他是怎么打出这段文字的,什么“攻”啊、“喜欢”啊,这会儿指骨都还难受得发痒。

    对方这次回复得更快了:[姐妹,不论说什么攻都是个强奸犯,你觉得这很带感吗?你想想如果攻不是个帅哥,是个肥猪老头,你还觉得能嗑吗?]

    陆明琛心说,我也不知道那人长什么样来着,但肯定不是什么肥猪老头就是了。年纪感觉比他大一点,身材高大体格魁梧。只要长得不是太惨不忍睹,应该不会糟糕到哪去吧?

    消息连连闪烁,陆明琛连连刷新,对方真的是个话很多的人呢。

    [也不要说什么已经喜欢上了,不要自我感动!不要自我攻略!不要斯德哥尔摩!强奸犯就是强奸犯,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什么非要喜欢一个变态垃圾罪犯??]

    [攻一开始就是个人渣,随便伤害别人,你就说这种人凭什么还能得到真爱?而受就算跟这种人渣在一起了,以后也是相爱相杀互相折磨,越陷越深越来越惨,不如及时止损]

    [当然这是我们三次元正常人的想法,你写小说……]巴拉巴拉。

    突然,陆明琛刷新出来一条属于其他网友的发言:[也不能这么说吧,说不定真有什么隐情呢,过程可能坎坷,但结局完美天生一对呢]

    颜平在那边“确认回复”了这段话后,觉得还不够,又在网上搜了搜,因为着急回复也不挑了,选了段感觉还适用但又有点不准确的骚话,复制过来发送出去: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摘自徐志摩的《忘了自己》。

    颜平监控着陆明琛的行动,本来只是做一个旁观者,但看到那位热心网友给陆明琛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要怂恿陆明琛回头是岸的劝诫,而陆明琛半天没有反应,颜平就担心起来陆明琛是不是被说动了!

    但其实陆明琛只是有点跟不上那位热心网友的节奏,毕竟对面输出强度太高了,而他看得认真也需要消化。另外陆明琛自己说话也是要斟酌一下的,尤其事关他的秘密,要注意话里别不小心夹带了破绽。

    于是就让颜平有了小小的误会。

    也是因为网友的劝诫在理啊,特别他还知道江欲行确实目的不纯,推己及人一下他就觉得陆明琛可能真动摇了。

    而情急之下搞完这些,颜平这会儿才担心到自己会不会弄巧成拙了?于是又连忙把帖子以及14层楼中楼分别截图好,发送给江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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